和敏基金会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6-17

和敏基金会

 

 

考勤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和敏【2022】【制度】018

实施日期:20221130

批准日期:20221130

 

 

 

 

 

内部文件 严禁复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组织范围:福建省和敏慈善基金会及由其发起设立的其他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业务范围:考勤管理。

 

3. 关键角色及应负责任

序号

角色

应负责任

1

人力负责人

1、负责基金会员工考勤制度拟订;

2、负责对基金会员员工出勤与休假情况的监督;

3、负责宣导解答政策制度、检查员工出勤情况、批评教育无故缺勤行为、审核员工休假等。

2

法务

1、协同拟定基金会员工考勤制度;

3

部门负责人

1、负责复核、审批员工休假申请。

 

4. 管理原则/管理规定

4.1工作时间: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4.2考勤有效时间

4.2.1标准工时制正常上班时间:

厦门: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8:00-900之间弹性1小时;

晋江: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考勤有效时间为班前2小时,班后6小时。

4.2.2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不得无故迟到、缺卡、旷工。

4.2.3基金会有权根据不同季节调整作息时间。

4.3考勤方式

4.3.1考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卡考勤移动端APP考勤(APP办公方式分为基金会办公、居家办公两种,居家办公需申请后才会开通)。

4.3.2居家办公:员工无法在基金会办公,但因工作需要,需要居家办公的,经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负责人审批后,系统关联开通居家办公打卡权限,具体审批规则如下:

①如员工因孕期、产假、传染性疾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申请居家办公的,从员工健康角度考虑,原则上不予批准(甲乙类传染性疾病除外,员工可以提交休假申请。

②因脚骨折、韧带损伤、照顾家人等情形申请居家办公的,若因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员工健康的情况下,人力负责人可酌情评估。

③因返乡/出境等情形申请居家办公的,原则上不予批准,安排休假。

4.3.3若提前结束居家办公,员工需在考勤系统中提交居家办公撤销申请

4.4考勤异常管理

4.4.1员工迟到、缺卡、旷工均视为异常考勤。

4.4.2异常考勤的处理说明(考勤结果以基金会考勤系统留存数据为准

异常类型

处理说明

迟到

1、迟到的时间不计薪;

2、月累计迟到3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基金会纪律,基金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缺卡、旷工

1、考勤系统全月开放, 员工可于考勤系统关闭日前查看及处理

2、考勤系统关闭后,员工仍有缺卡的,按如下规则处理:

1)考勤日全天缺卡的,视为旷工,旷工当天不计薪,连续旷工≥2天的,或1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3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基金会制度,基金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2)考勤日缺上班卡或下班卡的,月度缺卡次数≥1次,每缺卡一次不计日薪的1/3,以此类推;月度缺卡次数≥3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基金会制度,基金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4.3员工须严肃个人考勤纪律,因公外出或因个人原因延误考勤的,需于当日或次日内通过考勤系统提交考勤补签卡申请,说明具体原因并按审批流程提交审批,追踪审批结果。

4.4.4员工休假、出差、公事外出等均须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按第4.4.2条的旷工规定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员工在不可抗力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负责人,如政府有相关发文的,需要提供相应发文,依据当地政府发文规定处理,如当地政府未明确发文规定的,员工需根据个人假期申请休假。

4.4.5因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或基金会经营需要调岗,拒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按第4.4.2条的旷工规定处理

4.4.6 员工因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无法按时到岗工作的,视为旷工,按4.4.2条的旷工规定处理。

4.4.7一个自然年度内有一次出现4.4.2描述的异常考勤的情形,基金会有权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4.4.8严禁员工代人刷卡、让人代刷卡,经发现一次,被代刷卡者与代刷卡者各记大过一次,被代刷卡者相应时段记旷工;代打卡月累计两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或者查处前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者,被代打卡者与代打卡者均视为严重违反基金会规章制度,基金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4.94.4.8条约定外,如存在其他严禁伪造考勤记录的,经发现一次,伪造考勤者记大过一次,同时相应时段记旷工;伪造考勤月累计两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或者查处前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基金会规章制度,基金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4.10如员工发生4.4.8条和4.4.9条的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伪造考勤者的直接上级未尽到审查义务批准通过的视为管理失职,将依据基金会调查结果(如审批频次、失职程度、参与伪造等),基金会有权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4.11如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勤的,由各部门统一提报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人力负责人统一录入考勤系统。

4.5考勤数据的核对与确认

4.5.1为便于员工管理个人异常考勤,考勤系统全月开放,员工可于考勤系统关闭日前查看及处理考勤异常。

4.5.2考勤系统于每月5日23:59自动关闭上月考勤,员工应跟进个人考勤审批流程,在考勤系统关闭前对个人上月的考勤数据进行核对与确认,逾期视为同意考勤系统数据。薪资将以考勤系统数据为准核算,异常考勤将按本制度执行。

 

5. 相关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6. 模版与记录表格

序号

模版/记录名称

编号

存档年限

存档单位

 

 

 

 

 

 

7. 附则

7.1本制度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本制度的解释及修订由人力负责。

 

8. 文件拟制/修订记录

版本

拟制/修订人

拟制/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及理由

签批人

1.0

孙碧珠、柯辉凤

2022.10.9

根据现行情况,确定考勤管控标准及流程。